刘淑敏


刘淑敏同志现任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分管计划财务科、法制科、信息技术科、市区服务大厅。刘淑敏同志从事财务工作近25年来从没有出现过一丝一毫的差错,她始终认为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精打细算,斤斤计较,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一、重学习、强自身,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在住房公积金专业理论研究方面,刘淑敏同志的郑州大学法律硕士毕业论文《住房公积金法律制度研究》,在2006年被郑州大学送往山东大学、浙江大学盲评并被评为优秀论文。

二、谦虚谨慎、尽职尽责,当好领导的财务参谋。

刘淑敏同志业务能力特别强,虽然这样她本人不骄不燥,不摆资格,显资历,平时非常注重日常的学习并经常与其他财务人员共同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当遇到自己吃不准的问题时,就虚心向他人请教。她认为不论是年轻的,还是年长的只要能解决难题就是老师,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她为了一个难题与别人一起讨论,交换思想的情景。

三、创新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刘淑敏同志2003年担任中心副主任以来,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协助中心主任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商业银行有住房贷款的,可申请低息公积金贷款用来偿还商业银行高息住房贷款,减轻偿贷负担。二是开展异地购房贷款、支取业务。凡在本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三是开展“冲还贷”业务。规定已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来偿还贷款。四是向转业军人和新就业的大学生发放住房公积金优待卡,持优待卡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可以降低至2个月。

四、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审计制度,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刘淑敏同志2003年担任中心副主任以来,围绕如何防范住房公积金运作风险,努力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创新与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平衡,协助中心主任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构建管办监三位一体、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防控体系。设置资金归集科、信贷管理科作为业务管理层,负责业务政策起草,业务审批等管理权限;设置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各县(市)管理部作为业务办理层,负责业务受理,初步审核等业务办理权限;设置审计稽核科、分支机构管理科作为业务监督层,负责各项业务制度、服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权限。二是制定财务内控制度,把用款计划部门与会计核算部门分离,资金使用岗位与审核审批岗位分离,资金调拨使用岗位与会计核算岗位分离,账册管理岗位和定期存单保管岗位分离,严格执行关键岗位设置不相容和交流、任职回避等制约机制。三是建立系统用户帐号、角色权限密码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业务系统中对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提取条件、提取额度、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要素设定预警红线,录入过程中,若录入数据触碰红线,系统会自动提示预警。四是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面签制度,在服务大厅和签约室安装监控系统,对贷款申请人的申请、签约实行全程录像,防范冒充借款人签字现象的发生。五是建立外部联动防控机制,与人民银行、公安、产权登记部门联网,对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职工的征信、身份、房屋交易等信息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