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主管理创新成果征集推荐活动和“聚合力 促发展”全市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两项活动分别通知如下:

一、民主管理创新成果征集推荐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和省工会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激发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创新活力,持续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实践的创新发展,根据省总工会相关通知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向全市征集年度民主管理创新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18年以来各地各单位工会深入推进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等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公开解难题 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所采取的创新举措和特色做法,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三个方面。

(二)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和各直属企业工会限申报1项创新成果。由各申报单位填写民主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内容应言简意赅、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民主管理工作的部门承担汇总申报工作,并于8月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总工会法工部。

(三)推荐方式

市总工会将对征集的创新成果进行集中推荐,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表彰,在媒体刊发宣传。并择优参与省总工会民主管理创新成果征集推荐活动。

二、“聚合力 促发展”全市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推荐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五大关于深化“公开解难题 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职工群众参与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热情,提升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同民主管理的融合水平,彰显民主管理在企事业单位攻坚克难、改革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聚合力 促发展”全市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范围和条件

此次优秀职工代表提案的征集范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代会立案并实施的职工代表提案,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选题精准。提案内容紧紧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充分反映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愿诉求,具有较强的群众性、代表性。

2、提案规范。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职代会届次、案名、时间、提案人、附议人、案由分析和措施建议等要素完备。提案所反应的问题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提案中提出的有关措施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便于组织和实施。

3、效果明显。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扎实到位,提案人、附议人或职工代表团(组)对办理落实结果的评价均为满意;提案办理落实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以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二)提案推荐的方式和原则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首先在本级开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然后结合本级评选结果,进一步开展遴选工作,择优向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推荐职工代表提案。

各县总工会按照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事业单位三个类别,各推荐1个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分别推荐1个优秀职工代表提案。

(三)提案的评比和奖励办法

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推荐的职工代表提案,进行审核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提案予以通报表扬。在此基础上,向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3个优秀提案。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聚合力 促发展”全市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活动,将其作为畅通职工意愿诉求表达渠道、优化企事业单位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作为检验、评价和提高职代会工作质量和效能的重要抓手,认真按照征集范围、条件、程序以及有关原则和要求,切实把本地区、本行业(系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推荐出来。

2、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加强对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代表不断提高履行提案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参与到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活动中来,为本单位职代会提标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3、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负责汇总整理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拟推荐的职工代表提案,填报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19年8月5日前,将推荐表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报送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叶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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