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刘桂芳同志在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努力探索检察机关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上新思路、新方法,先后推出未成年人“帮扶教育、普法宣传、司法办案、法律监督”等工作新举措新机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她创设的“桂芳童话”儿童安全教育机制,受到省检察院、市委等主要领导同志的肯定、批示,其本人和由其制作的宣讲课件一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撰写的《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的完善》一文被共青团中央、中国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期刊全文刊发。
一是推出“桂芳童话”儿童安全教育模式。针对多数少年儿童尤其是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欠缺等方面的问题,刘桂芳联合各方改编童话故事,把普法教育与童话故事巧妙结合,形成了一种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新模式,被学生家长和老师亲切地称为“桂芳童话”。她先后走进市区50余所中小学,讲授“桂芳童话”达200余次,受教育小学生达万余人。
2016年9月,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层层选拔,刘桂芳同志以体裁新颖的“桂芳童话”宣讲课,得到众多专家的肯定,脱颖而出,入选为全国“法治进校园”24名巡讲团成员之一,其着力打造的“桂芳童话”宣讲课件《远离伤害,保护自己》一并入先18个宣讲课件之一,进行为期三年全国法治巡讲。最高检向河南省三级检察院发来感谢信,对刘桂芳巡讲活动中的表现调度赞扬。
2016年8月,平顶山市两级检察院、市电视台根据刘桂芳改编的童话故事,联合制作了“桂芳童话”系列法制微电影,这部全国首个童话体裁法制微电影一经推出,就后受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喜爱。
二是整合社会力量联合帮教。推出全省首家涉案未成年人“1+5”立体式帮教体系,为辖区所有“三失管”(失学、失业、失管)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立体式、多层次的帮扶教育。截至目前,该体系共帮扶教育17名涉罪未成年人、5名未成年被害人、3名附条件考察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和2名临界年龄涉案未成年人。该项工作也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在2015年河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推进会上,被河南省检察院首批首位命名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并被推荐为全省参考样板。2016年,在平顶山市政法委举办的平顶山市首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评选中,脱颖而出,该未成年立体式帮教体系获三等奖,是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检察院。
三是以法律监督推动司法保护。为解决公安机关没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部门和人员的问题,刘桂芳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协助辖区公安分局组建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案组,建立了由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律师、教师等人员组成的“合适成年人资源库”。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承办人可以指定合适成年人到场。目前,已有25人被聘请为该院合适成年人,并与公安、法院实现了资源共享。为实现与司法机关未成年人刑事办案工作的信息互通,与公安、法院商定每季度召开一次未成年人案件专题联席会议。检察日报二版头条亮点栏目以《“组合式监督”让执法不再“任性”》为题给予了详细报道。
刘桂芳同志通过系列创新举措,使该院的未检工作逐步得到了人大代表、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2016年9月,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到该院视察未检工作,一致认为该院的未成年人创新工作,值得在全省全国进行推广。12月,该院的创新做法入选省院《让有温度的法律护佑孩子成长》专题片,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中展播。未检科先后被评为省、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和市、区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青年文明号”、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等多项荣誉,未检业务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考评中连续五年被评为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