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该同志开拓进取,兢兢业业,其所负责的调查研究、案例指导、学术研讨等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先进,2014年和2017年两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该同志成绩突出,连续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荣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2016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至2017年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工作标兵,2016年、2017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2017年被评为全市青年岗位能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身政策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切实为领导决策和审判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认真组织全市法院开展群众性调研,四年来共向上级报送调研文章962篇,被《人民司法》《中州学刊》《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和省级载体采用531篇;本人撰写调研文章39篇,被国家级和省级载体采用25篇;主笔完成中院近四年承担的5篇共14万余字的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每年均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被点名抽调担任最高法院重大调研课题《深化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制度改革》的执笔人,参与完成6万多字的调研成果,顺利通过评审。共组织上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624篇,被《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等国家级和省级载体采用278篇,其中《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被最高法院评为指导性案例,成为全省法院唯一一篇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本人撰写案例21篇,被国家级和省级载体采用11篇;完成近四年共9万余字的全市法院年度案例分析报告,获得省法院高度评价。
三、组织全市法院完成的学术研讨成果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项80多个,学术讨论会上获奖19篇;2014年和2017年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优秀组织奖;在国家级和省级审判理论研究会和法学研究会上获奖52篇,平顶山中院连续荣获多项学术研讨活动优秀组织奖;本人撰写的学术论文先后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2次,在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4次,在二七杯等全国法院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5次,在民诉法研究会等全省法院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9次。
四、先后参与起草中院人大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典型经验等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50多份。参与起草《关于为全市加快转型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服务全市法院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等10多项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关于实行审判运行分析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案件管理职责的规定》等20多项规章制度;参与起草《院长庭长审判长法官审判管理监督权力清单》等司法改革制度文件,积极推动多元纠纷化解、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人民陪审制度、案件繁简分流等多项司法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五、努力克服家庭困难,勇挑工作重担。面对各项临时调研、会议和综合文字材料任务,从未出过瑕疵和纰漏。
六、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不断增强拒腐自律意识、反腐倡廉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坚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从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到了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