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平顶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召开二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暨表彰大会。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出席会议,平顶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主持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全森同志,市总工会副主席余文英同志,市总工会纪检组长刘冬梅同志,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陈振华同志出席会议。平顶山市总工会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及各县(市)区、产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0年我市女职工工作成效显著。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女职工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不断创新女职工帮扶工作手段,困难女职工及其子女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女职工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李丰海主席要求,2011年全市女职工工作一定要以“十二五”开局之年和建党90周年为重要契机,认清形势,准确定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优势,服务大局,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强化基础,激发活力,扎实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突出重点,源头参与,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转变作风,提高能力,大力加强工会女职工干部队伍建设。他指出,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女职工工作,把女职工工作纳入工会整体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及时解决女职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女职工工作干部,为女职工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张建明书记强调,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要采取有力措施,把目标任务落实好;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两个全覆盖”,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大会表彰了20个“市五一巾帼奖”集体和个人,37个“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40名“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48个“市先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48名“市先进工会女职工工作者”。并向受到全总、省总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等领导同志与获奖集体及个人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