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评选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河南省五一劳动奖、河南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豫工发〔2020〕7号)有关精神和市总领导的要求,我们起草了《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草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提出修改意见,并于8月31日之前报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电话:3799613 邮箱:pds2916491@163.com 附件 2020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1).docx35.7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