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接省总通知,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将于6月份在我省召开,为了全面做好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汇总整理工作,请各县(市)区、各产业工会上报以下材料:

一、相关数字:

1、截止4月30日,各县(市)区、各产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企业(含行业或区域覆盖企业)总数,覆盖职工人数,劳动部门备案数。

2、签订行业工资集体协议数,覆盖企业数,覆盖职工人数,劳动部门备案数。

3、签订区域工资集体协议数,覆盖企业数,覆盖职工人数,劳动部门备案数。

4、各县(市)区印发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数。

5、各县(市)区拟用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奖金数额。

6、各县(市)区、各产业培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协商代表)数。

7、市级以上报刊报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篇数。(刋物名称、日期、篇目 所在版面)

二、书面经验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本地(系统)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典型经验,包括:各级地方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推动普遍建制的经验,不同类型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困难企业、非公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特别要注意总结开展行业性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版报市总法律工作部,省总将视情况在6月份全国经验交流会上印发。(被选中交流的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量化考核奖励5分)

联系电话:3799619

电子邮箱:pdsflb@163.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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