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豫工办[20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市总年初下达的培训任务,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将附件中的《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填写好,于9月5日(统计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及12月2日前(统计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连同工作总结,报市总工会保障部。
联 系 人:陆新义
联系电话:3799617
电子邮箱:pdsghbzb@163.com
附件: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7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