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 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市总工会决定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全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努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突出重大节日送温暖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帮助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

    二、活动内容

   (一)把送温暖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把送温暖活动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结合起来,广泛宣传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宣传党和国家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爱。要把送温暖活动与“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与“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专项活动、与工会领导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工作、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双节送温暖走访慰问为契机,结合实际谋划具有工会特色、职工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集中宣讲,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发挥党的二十大代表中劳模工匠和一线职工作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开展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把“大学习”的课堂搬到工厂车间、生产一线、发展前沿,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深入摸排调研,及时掌握职工生产生活状况和需求。要深入摸排今年以来疫情对职工家庭生活的影响情况,全面了解本地区受疫情影响的低收入职工、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职工相关情况,及时掌握职工面临的生活困难和需求。根据摸排调研的实际情况,对面临困难的职工应帮尽帮,对符合工会建档条件的应纳尽纳,帮助职工群众对接政府纾困解难惠民政策及民生保障措施,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需求和实际问题,协同和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并落实惠民惠企政策措施。

   (三)广泛走访慰问,切实关心关爱职工群众。一是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高度关注疫情对职工就业的冲击和影响,走访调研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特困行业和困难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成因、职工安置和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二是慰问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慰问大国工匠、劳动模范等先进模范,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三是慰问节日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干部职工,特别是医务、公安、交通运输、保供、救援、志愿者等职工群众,多措并举做好物资保障和生活关爱服务。四是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加强与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作,帮助解决春运返乡农民工遇到的困难。

   (四)聚焦职工困难,帮助解决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一是持续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加强与政府救助制度衔接、机制协同,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多层次帮扶长效机制,预防低收入职工家庭返困致贫;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要加大帮扶力度,增发疫情生活补贴,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困。二是对遇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职工特别是待岗下岗的低收入职工群体,及时做好帮扶慰问工作,符合建档条件的要应纳尽纳、及时帮扶;对因新冠肺炎染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要关心家庭生活、做好思想疏导;对居家观察的职工要通过联合爱心企业等方式提供必要的食品、生活用品、防疫用品和常用药品等,努力保障因疫因灾遇困职工群众和老弱病残等特殊职工群体的基本生活。三是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常态化送温暖机制,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与双节送温暖有效衔接,发挥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帮扶(服务)中心作用,为户外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饮水、热饭、休息、取暖等服务,配备防疫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四是创新帮扶方式,联合慈善机构、爱心人士捐赠物资,或联合购物超市、网上购物平台,以配捐优惠、购物补贴等方式,为困难职工提供质优价廉生活必需品。引导慈善机构、爱心医药企业等通过捐赠等方式,为患特定病种的困难职工提供药物支持;委托具有互联网医院资质的专业机构为职工提供远程视频即时医疗,提供患重特大病专家绿色通道等服务,帮助职工解决就医不便问题。

   (五)增进职工福祉,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工会帮扶(服务)中心要整合多方社会资源,联合社会慈善和专业机构,孵化一批旨在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的服务项目,为职工开展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化服务,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地过节职工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关心关爱项目和服务,丰富节日期间职工群众生活。要引导企业改善职工生活条件,针对长期工作在苦、脏、累、险、危、害等艰苦岗位一线职工开展托育托管、健康服务、健身活动、改善后勤生活条件。基层工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会员发放适量节日慰问品,保障干部职工享有正常福利。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工会走访慰问要减少人员,尽量选择在帮扶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放场所开展慰问。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管理使用送温暖、困难帮扶资金,不得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严禁以送温暖名义搞带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严禁打工会送温暖的旗号搞其他无关的活动。属于政府采购、购买社会服务、招投标管理范围的,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四)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挖掘送温暖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职工服务中心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送温暖报告、送温暖统计表及帮扶中心统计表报市总权益保障部(送温暖统计表及帮扶中心统计表通过帮扶网络上报),另将报告文本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dsghbzb@163.com

    联系人:  冯铭

    联系电话:3799617

 

    附件: 1.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送温暖统计表

          2.2022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统计表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