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选树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河南省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要求,经基层推荐、资格审核,市总研究,现将我市拟申报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5日到2023年5月19日。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总工会联系,电话:3799609。 附件 平顶山市申报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集体及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30.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