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市总工会、市教育体育局决定,2023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制定助学措施
各级工会要重点关注困难职工群体的生活状况,详细调查摸底本地区、本行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升学和就业情况,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在校人数、教育负担状况、生活学习费用、所学专业和就业意向等综合信息,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助学帮扶措施,做到统筹兼顾、因户施策。
二、加强制度保障,有效衔接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政策
各级工会要协助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助学就业政策,各级教育部门要协助当地工会与高校加强衔接,为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充分利用现有学生资助政策,将就学期间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及我市学生“奖、贷、助、补、减、免”政策体系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保障其享受相应的救助政策,在就学期间为其提供全程服务。
三、发挥组织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的平台枢纽作用,吸引汇集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助学力量,对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四、拓展帮扶形式,延伸助学活动链条
各级工会要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定时联系、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机制,实现助学帮扶常态化;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纳入助学活动范围,同等条件同等帮扶,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上学难、就业难等实际问题;可以对资助过的往届生开展暑期专项勤工俭学活动,并给予岗位补贴;困难职工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同时入学的,可以分别提供助学救助;要全程跟踪帮扶,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跟踪助学,直至其本、专科毕业;有条件的工会可以将高等教育之外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等纳入助学范围,鼓励继续将困难农民工子女纳入助学范围;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各级工会要加强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协作,根据困难职工子女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校企对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就业帮助,形成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的全程链条式帮扶服务。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报送助学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请各级工会于9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市总工会联系人:冯铭
联系电话:0375--3799617
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樊春燕
联系电话:0375--2629932
附件: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