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总工会召开分层分类谈话工作安排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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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做到学纪、执纪、明纪、守纪,把党纪学习转换为抓落实、明职责上来。6月3日上午,鲁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田海泉安排部署党纪学习分层分类谈话工作。

田海泉要求“点对点”开展提醒谈话,分管副职与中层干部谈;部室负责人与一般同志谈,要谈出思想,谈出问题,谈出深度,全面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要结合谈话情况,深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动态,“面对面”指出廉政风险。

田海泉强调,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遵规守纪铭刻在心,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增强政治定律、纪律定律、道德定律、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