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单位 职工姓名 救助金额 1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 宋三娜 6500元 2 平顶山太阳城商厦 王艳丽 5500元 3 平顶山太阳城商厦 赵亚玲 7000元 4 平顶山市福豫和食品有限公司 杨永杰 3000元 5 平顶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谢瑞晓 3500元 6 平顶山饮食服务公司 李 冠 3000元 7 平顶山剧院 王延伟 3000元 8 平顶山市总工会 宋晓龙 7000元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5—379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