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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依法推进,全面覆盖”向“提升质量,重在建制”的转变,市建设工会于3月19日在市总工会十三楼会议室组织建设系统相关企业单位的工会主席及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聘请市总法工部苏新娜副部长就为什么要进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协商要约的含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以及如何做好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各个环节的工作等相关事项做了专题讲解。
培训过程中,各企业工会主席针对怎样向资方发出要约、发出要约后资方变相拒绝要约或敷衍了事甚至拒绝要约不按期回应要约怎么办、以及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应把握的策略和技巧等问题,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交流,与会人员建言献策,积极发言,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市总法工部苏部长针对各企业提出的问题都一一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针对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给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