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2年工会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竞赛方案》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省总工会要求,结合我市工会女职工工作情况,2012年继续开展工会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现制订下发《2012年工会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竞赛方案》,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

2012年工会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竞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及市总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开创女职工工作新局面,特制订2012年平顶山市工会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竞赛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健全女职工组织

1、贯彻落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女副主席担任或者配备专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要按时换届,及时做好委员的替补增补工作。

2、按照《河南省<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要求配备女职工部工作人员。

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实现“三同时”:同时筹备、同时产生、同时报批。

4、开展女职工组织建设攻坚活动,确保女职工组织实现“三同时”、“全覆盖”;对未建女职工组织的基层开展组建难专题调研;加强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各县(市)区工会女职工组织组建情况考核,以本级工会办公室上报的工会组织组建数为依据。

二、规范女职工工作制度

5、坚持召开女职工委员会全会制度。年初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总结上年度女职工工作,研究部署新一年女职工工作。

6、坚持工作报告制度。要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时报告女职工组织的活动情况、工作情况和女职工中的重大问题。

7、坚持调查研究制度。每年根据工作安排确定一至两个调研题目开展调研工作,掌握女职工工作情况及女职工的诉求。

8、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畅通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信息渠道,向上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每年报送女职工工作信息不少于规定篇目。

9、建立五项备案登记制度。对女职工委员会的组建、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有毒有害企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岗位、单亲困难女职工、女职工先进人物表彰等情况实行电子备案登记,做好年度核查,不断规范管理,并及时将电子档案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统一备案。

10、按时完成上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完善女职工工作机制

11、坚持开展女职工活动机制。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女职工素质培训和建功立业活动,在女职工集中的行业开展女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动员女职工参加省、市职工技术运动会,参与“安康杯”竞赛等主题活动。

加强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建设。按照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选树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的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争创市级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各县(市)区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本年度必须申报1所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也可申报。申报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市总工会8月份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单位年底考核加分,并于9月份统一挂牌。

12、定期表彰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逐级选树五一巾帼奖,同时授予各级五一劳动奖章或奖状,打造“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品牌。

13、完善女职工维权机制。(1)实现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与单位集体合同“三同时”、“全覆盖”;开展专题调研。(2)继续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各基层单位今年要继续开展以“两癌”检查为主的妇科病检查,按要求将检查情况报市总女职工部;困难企业如无力量开展检查,及时将困难女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填报至困难职工帮扶网内,市总将适时统一组织检查;各县(市)区工会参照执行。(3)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各级工会上下联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征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问答及宣传挂图,各级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均要开展《规定》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活动。

14、建立女职工工作激励机制。抓好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达标升级竞赛活动,促进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增强活力。

15、认真总结非公有制企业提升女职工素质,中小企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行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全覆盖等方面的经验。本年度每个县(市)区必须培养选树1-2个非公企业典型,典型经验材料报市总女职工部,市总适时进行实地调研,经验成熟者全市推广并推荐至上级工会。

四、加强领导与保障

16、加强对女职工工作的领导,指导女职工工作的开展,协调女职工工作内外关系和问题的解决。

17、为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符合信息化办公要求的办公条件。

18、将女职工工作所需活动经费列入同级工会经费预算,确保女职工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工作拟于2012年11月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基层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参照平时工作完成情况,对各级工会年度女职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排名。

附:1、县(市)区工会2012年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竞赛指标

2、直属企业工会2012年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竞赛指标

3、产业工会示范带动单位2012年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竞赛指标


附件2:

平顶山市工会“女职工培训学校”规范化标准

一、有固定的培训场地或教室,有开展教学所必需的设备,并正式挂牌。

二、有工作机构或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由工会副主席或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担任学校领导;有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学质量和水平得到女职工和社会认可。

三、有可行的培训计划和实用的培训教材;注重开展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取得证书的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职责任务明确,培训工作规范有序。

五、有健全的档案。包括:培训计划、授课书面记录、图片资料等。

六、有相对固定的教育培训经费,能够为女职工培训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