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对五一劳动奖状及五一劳动先锋号参评单位的进行经费审计审查


正文

根据平工经审[2012]4号文件《关于对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评选活动的有关单位工会经费计拨情况进行审查的通知》的要求,鲁山县总工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经审委的同志们于2012年4月19日,对我县被评为市五一劳动奖状及市五一劳动先锋号的单位进行经费审计,对玉京温泉度假酒店和鲁山移动通讯这两个单位近两年来的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额;应计提工会经费金额,实际计提工会经费金额;应上缴工会经费金额,实际上缴工会经费金额进行了认真审查。

从审计结果看:这两个单位都能按照《工会法》、《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各项相应的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并能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有效地促进了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工会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