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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新华区总工会召开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动员会。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工会主席、工会专干和区总工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区总工会副主席王根领主持。
会上,区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各基层工会实施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平新工【2012】18号文,对各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工会组织亮牌子。各基层工会要在工会办公地点悬挂与各单位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组织牌匾。(二)工会主席亮身份。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要以佩戴胸卡、戴牌上岗、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桌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亮出身份。(三)工会组织有印章。各基层工会(非公企业工会)要篆刻与各单位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组织印章。(四)工会组织要有阵地。各基层工会(非公企业工会)要有不少于15平方的办公场地,要求办公场地有版面、办公桌椅、电脑、资料柜等办公用品。(五)完善会员资料。各基层工会(非公企业工会)要完善所建工会的会员资料,确保会员入会有登记表,并为每位会员办理会员证,会员证作为区工会举办活动、困难救助、评先、图书借阅有效凭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