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
国务院于2012年5月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召开宣传贯彻落实《规定》工作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
二、参会人员
各级工会分管女职工工作的领导、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部部长或女职工工作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2年5月25日上午8:30在市总四楼三号会议室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