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工会、系统工会、基层工会:
为认真落实县委宣传部和县文明办关于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学习雷锋见行动、“三平”之中做贡献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鲁宣文〔2012〕7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学习雷锋见行动、“三平”之中做贡献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形成人人践行雷锋精神、人人争当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让雷锋精神、“三平”精神成为广大工会干部职工践行“创新、争先、奉献”的精神,成为推动我县工运事业全面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对广大工会干部职工进行雷锋精神、“三平”精神系统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电视、库讯通、宣传栏、条幅等平台,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大力宣传雷锋以及像雷锋一样的人和事,宣传“三平”精神的深刻内涵,让雷锋精神、“三平”精神走进千家万户,为学习雷锋精神、“三平”精神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举办学习雷锋精神、“三平”精神青春励志报告会。邀请资深专家教授举办一期青春励志报告会,进一步调动全县工会干部自觉践行雷锋精神、“三平”精神的热情,从而激发工会干部投身我县工会事业的积极性。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自身优势,结合“三八”、“五一”、“十一”、“春节”等各种节日,对全县各级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和慰问活动,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展现人文关怀”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使学习雷锋精神、“三平”精神活动得到实实在在的开展。
(四)开展农民工双向维权共建活动。以维护农民工在外地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本着平等协商、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工作互动的原则,加强双向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协作与交流,有效地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帮助、生活救助、医疗互助、法律援助、子女助学等方面的服务的方式,同异地工会建立农民工双向维权共建活动。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五)开展扶贫帮困、爱心救助活动。针对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困难户等特殊群体,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走访慰问、资金援助、心理咨询等方式解决他们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选树先进典型。在每年五一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在开展学习雷锋精神、“三平”精神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县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荣誉。树立标杆,对表现特别突出,县总工会将向上级工会推荐评选省、市级劳模。而且要号召全县干部职工向劳模学习,发挥劳模的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学习雷锋精神、“三平”精神活动,全县各级工会要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共同参与、协调推进。
(一)提高认识。以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为主要内容的“三平”精神与雷锋精神一脉相承,大力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三平”精神,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工会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激发全县广大职工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精神支撑。
(二)成立组织。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县总工会成立学习雷锋精神、“三平”精神活动领导小组。县总工会纪检组长吴延辉任组长,女工主任马秋艳任副组长,李俊雅、李丹丹、付于琛、王梓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李丹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工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
加强督导。县总工会学习雷锋见行动,“三平”之中做贡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各级工会学习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信息交流和工作动态反映机制,利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等平台,宣传此次活动动态、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将学习雷锋精神、“三平”精神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