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工办[2009]26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各产业、各基层单位按照全总通知和省总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省总办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35.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