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 平工生[20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保健委员会平保委(2012)2号文件要求,市总工会决定11月27日组织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进行健康体检,并将名单报至市保健委员会,体检统一安排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检项目:
  提供A、B两种供体检对象选择。A为以下常规体检项目+心脏彩超;B为以下常规体检项目+双侧颈动脉彩超。
 (一)临床检查项目
 1、内科①普内、心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
    ②神经内科
 2、外科(骨科、泌尿、普外)
  3、眼科(眼底检查)
 4、口腔科
  5、耳鼻喉科
  6、皮肤科
  7、妇科(含涂片)
   
(二)医技检查项目
  1、胸透
 2、心电图
  3、B超(肝胆脾胰、双肾、膀胱。女性加子宫附件,男性加前列腺检查)
  4、女性:乳腺
  
 (三)临床检验项目
 1、血脂(含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2、血糖
  3、肝功(含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λ-谷氨酰转肽酶、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
  4、胎甲球(甲种胎儿球蛋白)
  5、肌酐、血尿酸
  6、糖化血红蛋白
  7、血常规
  8、尿常规
   
二、体检时间
  11月27日上午7:30~11:30。为了检查结果准确,抽血前请勿饮食。
  承检医院将在体检结束后组织专家对体检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体检费用及结算
  本次体检每人体检费270元。财政全供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参检人员的费用由市财政按年度预算拨入市保健办,由市保健办统一与医院结算。驻平单位、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检人员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先进模范人物的体检工作,是营造关爱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的具体行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从各方面予以保障。
 (二)市总工会将派专人负责劳模体检的联络服务工作。
 (三)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单位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做好各项准备,按时参加体检。
  
 市总工会联系电话: 3799615
    联 系 人: 杜佩佩 15136993399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