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总工会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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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平顶山市总工会[2012]84号文件精神,12月4日,市总工会在张庄社区举办了“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来往职工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热情为职工群众讲解、宣传法律知识,共发放《宪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河南省工会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近2000余份,发放普法宣传日历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近百余人次,使广大职工群众进一步了解维护和遵守法律的意义和作用,形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