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坚决纠正在企业改革改制中撤销工会组织、合并工会工作机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近日,省总转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坚决纠正在企业改革改制中撤销工会组织、合并工会工作机构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9]48号文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总《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健全企业工会组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及时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始终坚持工会在党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要坚决纠正撤销工会组织、合并工会工作机构的错误行为。一是对正在实施改制的企业,要加强源头参与,切实做到企业改制到哪里,工会组织就建到哪里。二是对在企业改制中撤销工会组织、合并工会工作机构的,要逐个摸清情况,逐个予以纠正。确保工会组织健全,独立设置工作机构,并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专职工会工作人员。

请各单位将下属企业工会组织在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存留的情况及被撤销、合并的数量、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等内容,于2009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市总组织部。电子信箱:zuzhibu919@sina.com,传真:2928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