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根据省总工会普法办通知要求,现就全市工会开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既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实现伟大中国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和时代意义,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伟大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努力推进职工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效发挥法治在实现伟大中国梦进程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任务是:一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发挥法律在实现伟大中国梦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三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围绕职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工作措施

全市工会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要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把中国梦宣传教育列入普法计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宣传措施大力加以推进。把中国梦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宣传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断增强对国家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更加自觉地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推进活动。结合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和省总、市总的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市总将结合在全国开展的“法律六进”推进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推进活动,扩大主题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组织工会媒体开展专项宣传活动。要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版,加强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的专项宣传,努力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为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努力扩大影响。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把中国梦宣传教育与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宣传宪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职工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二)各级工会要把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与“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紧密结合,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三)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总普法办(法律工作部)。

联 系 人:徐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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