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技术能手办理保险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了彰显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营造全社会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建功立业,根据全总和全省的要求,经市总工会和中国人寿平顶山分公司协商,决定为我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技术能手办理“关爱劳模”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险对象和投保人

1、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近年来获得市级以上技术比赛前三名并被评为技术状元、技术能手、技术标兵者;

3、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农民劳模所在的居民委员会为投保人。

二、保险费和保险期间

1、“关爱劳模”保险费为:每人投保1500元。

2、保险期间:五年

3、保队费由所在单位一次性缴纳。

三、保险利益

1、保险生效后的五年内,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在1个月内给会保险金,最高赔付200000元。

2、保险生效后的五年内,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残疾,保险公司按残疾程度给付保险金,最高赔付200000元。

3、保险生效后的五年内,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每年可最高获得10000元的医疗费。

四、投保手续的办理

基层工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为被投保人办理具体投保手续。各单位应当及时为本单位所有新评选出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技术能手和技术标兵办理保险。

五、办理劳模保险的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2013年8月5日—9月30日

办理地点: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联系人:杜佩佩

联系电话:3799615

六、工作要求

十八大提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是党和国家在全社会始终贯彻的一项重大方针。我市各条战线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奖章获得者、技术能手和技术标兵在自己的本职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无私奉献,以出色的业迹为振兴平顶山、发展平顶山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的劳动和创造,应该受到全市人民的尊重。

此次办理的劳模保险额度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及各级工会组织对先进模范人物的关心和爱护,是学习先进、激励先进,关心爱护先进的一项重要措施,希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努力把此项工作尽快落实到位。市总将把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