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举办全市工会干部学习《河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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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全市工会干部学习《河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培训班在市总工会大楼四楼会议室开班,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冬梅参加了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来自各县(市、区)、各产业、直属企业的工会干部13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市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徐新民主持会议。

刘冬梅主席对本次学习《条例》培训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通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维护职工利益和保障企业发展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从而有利于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二是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单位要抓住《条例》正式颁布这一有利契机,将学习宣传《条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努力将学习宣传培训的成果转化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行动,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奠定坚实的基础。贯彻实施《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实实在在地推进这项工作,抓好典型,形成工作特色,提高我市工资协商工作的水平。

三是要建立高水平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谈判、协商是最重要的环节,工资协商的好不好,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业务素质和协商技巧是关键。各县(市、区)和产业工会要积极为工资协商指导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为指导员提供指导和服务,邀请专家对所属基层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开展经常性培训,不间断地为他们“充电”。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在专家具体指导下要研究政策,学习技巧,解剖个案,积累经验,同时,要围绕本地、本产业经济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岗位、工资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理有据地进行工资协商。各地、各产业要因地、因行业、因企制宜,帮助企业建立起与理、与法、与情相适应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帮助企业建立适应企业发展实际的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本次培训会期一天,特别邀请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的全金萍、尹建民、孟庆录三位专家围绕企业民主管理、《河南省企业工资条例》解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际操作等相关内容为培训班授课,三位专家的讲解深入浅出紧密联系实际,博得学员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