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工婚姻介绍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为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构建和谐社会,市总工会决定,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依托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婚姻介绍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原则

坚持“公益、诚信、安全、高效”的原则,以“促就美好姻缘,缔造幸福家庭”为宗旨,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努力为单身职工搭建一个安全放心的婚恋交友平台,使更多的单身职工找到合适伴侣,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服务对象

凡认同并遵守《平顶山市职工婚姻介绍服务办法》(暂行)并经基层单位工会审核通过的单身职工(含离异或丧偶)。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自愿申请。凡符合条件的职工,凭身份证、工作证(离异职工还须提供离婚证,丧偶职工提供户口薄)等相关证件,到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所属单位工会申领《平顶山市单身职工信息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二)基层工会审核。所属单位工会对登记职工本着真实、安全原则严格资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并在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工会印章。

(三)中心审批入档。基层工会审核通过的《平顶山市单身职工信息登记表》,需定期上报到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由职工本人直接上报均可。中心将职工信息录入单身职工信息库,并以此为单身职工提供婚恋服务。

四、服务形式

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婚姻介绍”窗口,常年接受单身职工登记申请和征婚交友,建立QQ交流群、根据广大职工的意愿,不定期组织单身职工联谊等方式为广大职工提供服务。

各基层工会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相应的服务,要结合本单位单身职工的现状,加强单位之间的联谊,开展有针对性的交友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职工婚姻介绍服务是工会适应当前社会人际交往特点,顺应职工期待而推出的一项新的服务。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及意义,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二)积极组织申报。各基层工会要对本单位单身职工进行摸底调查,全面、准确掌握职工在婚恋问题上的各种需求,做好单身职工的登记工作。在申请过程中,各级工会要让职工认真完整阅读《平顶山市职工婚姻介绍服务办法》(暂行),明晰有关权利义务并签名确认。

首批单位集中汇总申报工作在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请各单位工会届时将《平顶山市单身职工信息登记表》(纸质档)和《平顶山市单身职工信息汇总表》(电子档)一并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人:王晨曦;联系电话:0375-3799662,电子邮箱:pdsbfzx@126.com
    
附件:

1、《平顶山市职工婚姻介绍服务办法》(暂行)

2、《平顶山市单身职工信息登记表》

3、《平顶山市单身职工信息汇总表》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