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各参赛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要求,动员组织广大职工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实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为实现我市“十二五”和2013年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目标建功立业,2013年,市总工会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在重点企业继续组织开展了以“比管理创新、比技术进步、比职工行动,降能耗、降排放”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两降”节能减排竞赛。各参赛单位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取得了突出成绩。按照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重点企业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平工文〔2013〕43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比管理创新、比技术进步、比职工行动,降能耗、降排放”的竞赛内容,从管理创新、技术进步、职工行动、节能降耗、污染减排五个方面,采取设标定量计分考核的办法,对各参赛单位进行认真考核,评选推荐出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在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时,要充分征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意见。根据规定,凡未完成节能降耗和总量污染减排年度目标的,不得评为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表彰方式

在各赛区对竞赛活动进行总结评比的基础上,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将评选表彰15个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状”;评选表彰20个节能减排竞赛先进班组(含车间、工段),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按程序申报市“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30名节能减排竞赛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同时,对组织工作搞得好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和直属企业,进行表彰。

评选推荐的节能减排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中,一线员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占50%以上,经营者按10%控制。所推荐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经市考察评选后择优确定。

各单位推荐时须填写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用A4纸),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月27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含车间、工段)、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候选单位(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表。
 

附件:

1、平顶山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活动总结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申报表

3、平顶山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先进班组(含车间、工段)申报表

4、平顶山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申报表
 

平顶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