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总经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河南工会十四大及市总九届十七次全委会提出的经审工作任务要求,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能、提高审查审计监督质量、提升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经审队伍和干部素质,在工会全局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突出重点,切实开展审查审计监督工作
1、认真做好对市总本级2013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预算草案的审查。真正体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实效性,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
2、按照省总的要求对2014年度参加全国劳动模范、省、市“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评选活动中涉及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人选及参评“五一劳动奖状”(不含车间班组)的单位进行工会经费计拨专项审计。
3、继续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特别是对工会劳模“三金”、帮扶、送温暖、金秋助学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发生截留、挪用、挤占和损失等现象。
4、按照省总《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做好对县(市)区工会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促进县级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规范财务管理。
5、按照省总《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对市总所属市工人文化宫、省温泉疗养院、市职工技术协会等单位进行财务收支状况的审计。
6、继续开展对上解经费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工会经费计拨和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确保各级工会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同时还要及时做好工会主席任期责任审计,基本建设等临时性的审计项目。
二、切实提高审查审计监督质量和成效。
7、加强对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督导检查并做好2013年度全市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促进全市经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8、贯彻落实《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促进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保证审计质量,不断提高审计效果。
9、认真贯彻落实《市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把工作中遇到的焦点、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进一步促进审查审计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推动经审工作的理论、制度和工作创新,提高经审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