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的补充说明


1、所有拟申报平顶山市劳动模范的同志,请先下载填写“平顶山市劳动模范候选人简表”,待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再通知候选人中的党政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填写“平顶山市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党政领导干部有关单位签署意见表”或“平顶山市劳动模范推荐对象企业负责人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2、报送简表的同时连同本人先进事迹材料各30份(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

3、报送截至时间:3月31日

4、报送地点:平顶山宾馆南楼205房间

5、联系电话:2682205 291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