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新城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委工会,市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各单位: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已经印发,就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等慰问、补助、奖励事项作出了详细解释,对认真落实“八不准”提出进一步要求。县(市)区总工会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工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深刻理解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真正的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附件: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