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通知


文件正文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平顶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议和省总十四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特别规定》的贯彻实施,在广大女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活动主题

女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与权益维护。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普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劳动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特别规定》颁布实施3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传播手段,大力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适时开展全市女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二)开展群众性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自查。在女职工相对集中和职业安全隐患高危行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职业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将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纳入“安康杯”竞赛活动内容。号召和组织女职工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对企业安全隐患提出对策建议,防范事故发生,保障生命安全和生育健康。

(三)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依法推动企业深入开展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将《特别规定》内容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托联席会议制度、三方协商机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推动建立完善女职工维权机制,不断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约履约率,切实保障女职工同工同酬、同职同权。

(四)推动制定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各级立法机构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实施细则,为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提供法律依据,为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政策支撑,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五)建立完善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建立和完善女职工权益维护调研评估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工会监督、女职工参与的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开展维权行动月活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按照市总女职工委员会确定的活动主题、活动内容,于2015年3月集中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活动周期、宣传方法和活动形式,将维权行动月活动作为2015年女职工重点工作之一,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活动重点,不断提高维权行动月的实效性。本次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要以女职工相对集中、职业危害相对严重的产(行)业为重点领域,以一线女职工、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安全隐患自查和集中整改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推动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创新活动方式,着力扩大维权行动月活动参与面。各级工会在组织实施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中,要准确把握女职工、特别是青年女职工的维权需求,开阔思路,创新载体,广泛普及政策法规,解读相关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努力扩大基层企业和一线女职工参与面。

各县(市、区)、直属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请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总结、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及图片视频资料报市总女职工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