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平顶山市总工会九届十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通知


市总九届委员、经审委员,各县(市、区)总工会,新城区、高新区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产业工会:

平顶山市总工会九届十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定于2015年3月13日上午9点在市总工会四楼第三会议室召开。请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新城区、高新区工会主席,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主席,市总各部室、产业工会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上午8点45分前入场完毕。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