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省总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工会财务大检查中做好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迎接今年中央、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市总将成立由市总主管主席为组长,保障部、经审办和财务部负责人为副组长参加的检查组,于5月18日开始赴各县(市、区),对中央、省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总工会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先期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14年度中央、省级和本级帮扶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和社会效益情况。

(二)检查内容。

1. 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是否根据财政局、市总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可操作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

2. 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滞留等现象;是否收支平衡,有无跨年度使用、超范围使用等现象。

3. 资金监管情况。各帮扶中心存档的帮扶资金会计资料是否完备,是否根据预算安排使用,资金预、决算报表及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是否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上报数据与存档数据一致;帮扶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工会拨款和社会募集资金是否专户管理、全口径预决算,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监督制度。

4. 档案管理情况。档案制度是否完善,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公示制度是否建立,档案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建档标准是否科学合理,特别是农民工档案是否有明确的建档标准。是否及时对档案进行动态调整,是否及时将帮扶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5. 帮扶项目情况。是否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进行帮扶,帮扶对象是否在建档困难职工范围内。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的标准确定是否合理,实名制报表是否与财务入账凭证一致,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完整。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标准是否参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职业培训有无培训协议、培训手册等相关资料。法律援助的标准是否参照当地司法援助标准,有无案件卷宗等资料。

6. 资金发放情况。帮扶资金到位是否足额、及时,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冒领、挪用、占用、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超标发放等问题。发放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基层工会代签代领、一人代领多人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查找帮扶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二)严肃纪律,确保质量。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客观公正,仔细审查每笔收支,详细核实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资金使用管理的真实情况。

(三)纠防并举,完善制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健全帮扶资金监管制度,完善管理使用的配套措施,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和发挥效益。

各县(市、区)帮扶中心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5月14日前将本地区帮扶资金自查情况报送市总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