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文化宫”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根据党的十八大对职工文化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和全市广大职工和市民朋友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进一步发挥市工人文化宫的“学校和乐园”作用,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近年来,市总工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市工人文化宫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投用,不仅在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较好地满足了广大职工和市民朋友学习、娱乐、休闲的需求。为反映升级改造后市工人文化宫的新变化,也为摄影爱好者提供展现自我价值和个人才艺的平台,特举办“我眼中的文化宫”摄影比赛。

参赛细则

1、参赛资格:凡我市热爱摄影,关注文化宫发展的广大市民朋友均可参赛。

2、拍摄范围:以“我眼中的文化宫”为主题,能够反映升级改造后市工人文化宫的新变化,及在文化宫内的人物、事物、植物、风景等均可作为作品素材。

3、每位参赛者最多可上交1— 8幅作品。(组图单组不超过8幅),彩色、黑白不限。

4、参赛题目自拟,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取材新颖,杜绝抄袭。

5、投稿方式:仅限于电子作品,不收纸质作品。投稿邮件名为:作品名+姓名+单位名+手机号码。邮箱投稿:grwhgczzx@163.com.

6参赛作品的规格:手机、照相机等各种摄影器材均可参赛,提交的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1MB,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者必须保留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7、奖项设置:本次比赛将评选出以下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纪念奖20名。

8、截稿时间:2015年6月20日

9、报名地点:市工人文化宫创作中心

10、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作者请务必提供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11、本次比赛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媒体网络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展者的署名权),不再另支付稿酬。

12、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13、所有提交作品者,均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14、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

2015年 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