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基层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豫工文[2015]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推进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不仅是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工作要求,也是进一步发挥劳动模范、高技能人才和广大职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客观要求。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的重要性,按照《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把创新工作室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把创新工作室建设与六型班组建设、首席员工制度建设和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为企业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都要大力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深化发展,不留空白点。年底之前要普遍使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各级劳动模范和技能人才、特别是一线职工劳模建立创新工作室。要充分掌握劳模队伍的技能状况,分析各类技能人才的专业特点,发挥不同劳模人才的专业优势,建立以培训服务、技术攻关、技能传授等专业化和集聚多种功能的综合类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今年全市创建总数要达到200家以上。市总将在第四季度对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选树100家市级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进行授牌。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创新工作室打造成为新时期劳模工作和职工创新工作的重要品牌,大力宣传创新工作室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把我市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建设推向新的台阶。

附件:《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