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工会生产保护工作会议的会议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新城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推动形成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召开全市工会生产保护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安排劳模宣传一条街工作。

2、安排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省级劳模困难帮扶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和省级以上劳模普查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新城区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主管主席或生产部长,市各产业主任。

三、时间地点:

请参加人员与8月6日上午9:00到市总工会13楼会议室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