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顶山市2015-2016年“五一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展示新时期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主旋律,助力工会改革创新发展,经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新闻记者协会研究决定,开展平顶山市2015-2016年“五一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年5月 1 日至 2016 年 5月 1 日期间正式发表或播出的新闻作品均可参选。

二、参评稿件内容

1、全市各级宣传部门、工会组织及有关新闻单位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一网一卡”工作,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2、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情况;

3、各级工会在大力推行“两个普遍”、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

4、各级工会开展“送温暖”工作和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工作情况;

5、各行各业劳模、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展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风采;

6、各类企业和经营者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坚持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等方面有关情况;

7、各单位开展的大型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工会文化宣传阵地的重大活动;

8、产业集聚区新建企业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建、规范情况。

三、评选项目

1、报纸、网络:

(1)信息

(2)通讯(包括特写、专访、系列报道、调查报告等)

(3)言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编后)

(4)新闻摄影

2、广播、电视:

(1)消息(包括录音、录像新闻、连续报道等)

(2)评论(正面述评、短评)

(3)新闻性专题节目或专题系列片(包括录音、录像专题节目)

四、评选标准和要求

1、作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形式新颖,简明生动,制作精良,有一定的指导性。

2、作品重在宣传平顶山工会工作和工人阶级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在社会上有较大反响并产生积极效果。

3、报纸、网络类稿件中的信息、言论、通讯字数分别在1000字、1500字和3000字以内。广播类稿件中的消息、评论、专题节目时间分别在3分钟、5分钟、8分钟以内;系列报道限报3集,每集不超过5分钟。电视类稿件中的消息、评论、专题分别在3分钟、5分钟、10分钟以内;系列报道限报3 集,时间叠加不超过30分钟。

五、推荐和申报办法

1、各新闻单位组织申报;

2、各系统工会组织申报;

3、作者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作品复印件(均一式10份),广播稿附文字(一式10份)和录音带,电视作品附文字(一式10份)和录像带;

4、每位作者限报2 篇以内;

5、各推荐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相关材料送交市总工会宣教部,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六、评选和奖励办法

1、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将邀请专家和有关人士组成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和审定。

2、从推荐作品中按一定比例择优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奖若干名,并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颁发证书和奖品。

联系人 :袁亚超 联系电话:379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