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2009年度全市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总确定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继续推动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创新发展,根据省总下达我市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任务,市总决定在2009年继续实行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市总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工会组织建设完成目标奖励制度、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月报、季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2009年全市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基层工会组织净增500个以上;工会会员净增63000人以上(其中,农民工会员不低于60%)。市产业工会、开发区工会、市直机关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目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率98%以上,职工入会率95%以上。

二、市总领导分片包干制度

市总领导对各县(市)区工会和市产业工会、开发区工会、市直机关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实行分片包干,市总组织部和相关产业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责任到人,定期督查指导分片包干单位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

第一组:张遂兴

联络员:李建中

分片包干单位:汝洲市、新华区、开发区

第二组:张建明

联络员:全金萍

分片包干单位:鲁山县、石龙区、直属基层工会

第三组:李全森

联络员:薛建国

分片包干单位:舞钢市、宝丰县、叶县、卫东区、郏县、湛河区、

第四组:余文英

联络员:尹建民、董维春、盛小荣、马玉豪、张东升、刘伟、李保玉、王浩

分片包干单位:建设工会、工交工会、文教卫工会、财贸工会、轻纺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三、工会组织建设完成目标奖励制度

完成2009年度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任务130%(含130%)以上的县(市)、区,奖励县(市)、区总工会主席每人1500元;超额完成2009年度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任务,但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未达到130%的县(市)、区,奖励县(市)、区总工会主席每人1000元;同时奖励市总工会分片包干人员每人1500元,并适当奖励市总有关工作人员。未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的地区和单位,取消其2009年一切表先资格。

四、继续实行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月报、季通报制度

各县(市)区工会请于每月2日前,把上月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情况报送市总组织部,市总将按照完成目标任务的多少排名次,每季度通报到各县(市)区工会和县(市)区委分管副书记。

五、完成2009年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任务截止时间:2009年9月30日

工作中要坚持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工会组建工作的重点领域,把农民工作为发展会员工作的重点对象,积极创新工会组建形式,多渠道发展会员,进一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以及项目工会、楼宇工会、市场工会和村级工会的建设,同时要继续推进世界500强企业分支机构建会,切实做好出租车企业建会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接通知后,根据市总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出具体措施和工作目标,4月10日前将制定出的主要措施和工作目标报市总组织部。市总将于今年年底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完成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