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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市统一安排,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企业开展了工会法执法检查,本次检查在全市所有企业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选择20家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执法检查组分为两个组同时开展工作,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肖来福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每组有市总工会一名副主席、市人资劳保局一名负责同志,并抽调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参加。
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将这次重点检查的20家企业名单在平顶山日报上进行了公布,7月5日至20日,两个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中平能化集团、鲁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舞钢银龙集团等20家企业进行了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主要采取召开职工代表会议、听取企业工会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所在企业职工满意度进行测评、与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及随机暗访工会工作等形式,对所在企业2008年1月以来,企业工会作用发挥情况及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调研。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我市工会法的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作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这次检查为契机,促进工会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规范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及运作,推进依法治市和工会工作法制化进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