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通知


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通知》豫工文【2016】51号文件精神,我市工会组织“两证合一”工作,将于12月开始进行,按照省总要求,现就全市统一办理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16年11月21日起,市总工会接受基层工会新版法人资格证的申请办理工作,以后每月1至10日为集中办理时间,遇节假日往后顺延相应工作日。

二、证书编码

新版法人资格证书上标示的十八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代原有的工会法人证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成为工会组织的“身份证号”。

三、其他事项

申请及变更新版法人资格证书工作程序以及办证所需资料,仍按照《河南省工会法人资格证登记办法》操作,新版法人资格证书实行逐步替代方式发放,暂不强制换领,根据全总《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登记办法》规定,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由地方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由市总工会法工部办理。

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工部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