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表彰平顶山市模范职工之家、平顶山市模范职工小家、平顶山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


文件正文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十次党代会、市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载体,认真履行各项职能,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涌现出一大批深受广大职工群众信赖和赞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授予舞钢市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等50家单位平顶山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平煤神马集团八矿机电一队工会等40家单位平顶山市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授予刘兰歌等96名同志平顶山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同时对近5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含本届)贡献突出的舞钢市龙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工会等10个单位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对宝丰县总工会副主席张龙江等10名同志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断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服务职工能力水平,让广大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温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平顶山市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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