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动员组织广大职工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加快转型发展,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目标建功立业,2016年,市总工会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在重点企业继续组织开展了以“比管理创新、比技术进步、比职工行动,降能耗、降排放”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两降”节能减排竞赛。各参赛单位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取得了突出成绩。按照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河南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平工办〔2016〕25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比管理创新、比技术进步、比职工行动,降能耗、降排放”的竞赛内容,从管理创新、技术进步、职工行动、节能降耗、污染减排五个方面,采取设标定量计分考核的办法,对各参赛单位进行认真考核,评选推荐出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县(市、区)总工会、新城区、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在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时,要充分征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意见。根据规定,凡未完成节能降耗和总量污染减排年度目标的,不得评为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表彰方式

在各赛区对竞赛活动进行总结评比的基础上,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将评选表彰20个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状”;评选表彰25个节能减排竞赛先进班组(含车间、工段),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按程序申报市“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30名节能减排竞赛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

评选推荐的节能减排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中,一线员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占50%以上,经营者按10%控制。所推荐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经市考察评选后择优确定。

各单位推荐时须填写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月1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同时发电子版至pds2916491@163.com

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含车间、工段)、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候选单位(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