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河南省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和<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新城区工会、高新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市直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豫工审会【2016】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河南省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和《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关于印发《河南省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河南省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和《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的通知

平顶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17年2月4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