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一分公司驾驶员张瑞花
张瑞花,1971年4月出生,回族,中共党员,平顶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一分公司省级青年文明号11路线上的一名驾驶员。
张瑞花自从事驾驶工作20多年以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始终坚持“乘客至上、服务到家”的服务理念,凭着对公交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广大乘客的无限热爱,以高超的驾驶技术、忘我的工作作风、高尚的职业道德、一流的服务质量,赢得了广大乘客的赞誉,被誉为鹰城“李素丽”。在十米车厢里,用青春和汗水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25年行车无违章、无事故、无投诉,安全行车达50万公里,为实现安全公交、绿色公交、和谐公交做出了贡献。她本人连续多年被公司和上级评为“先进生产者”、“安全服务标兵”、“优秀驾驶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2006年4月张瑞花被评为“平顶山市劳动模范”,2014年5月张瑞花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
立足本职,苦练技能
开车看似一个很简单的工作,周而复始地重复几个动作,其实并不那么简单。作为一名公交驾驶员,张瑞花深知仅有为乘客服务的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过硬的驾驶技能和车辆维护技术。为提高驾驶维修技术,保证安全行车、节能降耗,张瑞花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她多次放弃休息时间到车间里,虚心向老师傅学习修车技术和节能诀窍,并亲自钻车沟、清洗油箱、调修油电路。每次出车前,她都认真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从不开“带病车”、不开“凑合车”,并将例检工作贯穿全日的运营工作当中。经过不懈努力,她的维修保养水平大幅度提高,所驾驶的公交车运行状况和节能降耗情况也是全公司最好的,从未因故障而影响营运。二十几年来,她所驾驶的汽车从未发生机损故障或行车责任事故,安全行程达50多万公里。
遵章守纪,安全至上
多年的工作经验和长期的工作积累,使张瑞花深深地体会到:循章守纪,遵纪守法,是保证安全行车的前提;交通违法、违规操作,是发生事故的第一杀手;侥幸心理、盲目行车,是驾驶员的大忌。在工作中,她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公司开展的“安全营运,文明服务”竞赛活动中,张瑞花积极参与,率先垂范,认真学习《道路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管理条件》及《驾乘人员行车规则》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意识;她还加强竞赛活动的宣传,在车厢内张贴“安全出行,关爱生命”标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确保车辆的良好性能;在竞赛活动的具体工作中,她每天提前三十分钟到岗,认真检查车辆部件,消除隐患,为乘客提供安全准点的优质服务,超额完成了营运任务。在公司开展的创先争优服务活动中,她高标准严要求,始终坚持做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整车爱车、节能降耗的模范,做推动企业发展的模范,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
心系乘客,真诚服务
公交作为窗口服务行业,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和文明程度。她时刻把乘客的利益放在首位,关心乘客,服务乘客,尽心尽力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她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文明进公交、服务上台阶”和“打造精品公交线路、创建文明出行环境”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的理念。
2012年初冬的一天,一位老大娘一上车就对张瑞花说:“闺女,俺晕车”。张瑞花赶忙让前面邻窗的年轻人给老人让了座,可是没过几站,老人还是忍不住吐了一地,周围的乘客都捂着鼻子躲到了后面,张瑞花赶紧把车靠边停下,找了几张车上存放的旧报纸,把老人的呕吐物盖住,给老人换了一个座位,并把自己刚倒的一杯热水递到老人手中说:“大娘,您慢慢喝点热水,缓缓劲,休息一下,一会咱再走”。老人用感激的目光看着张瑞花点点头。这趟车跑回来以后,张瑞花直接把车开到洗车水管旁,拉起冰冷的水管,冲刷着那刺鼻的酸味,等把座位、地板上的脏物冲洗干净,张瑞花看到自己的手背冻得像红萝卜似的,脚上的鞋也被冰冷的水浸湿了,那滋味真难受,但她看着干净的车厢满意地笑了。
有一次,张瑞花驾车行驶至建东小区时,由于离合器打滑反弹回来,正好撞击在她的脚面上,当时她感到一阵猛烈的疼痛,但她全然顾不上这些,心里全是满车乘客的安全,她忍着剧痛,把挡位拨到了空挡,然后开启右转向灯,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她把车安全停在路边,并让乘客转乘至后面的车上,而此时她的左脚因撞击较重而血流不止,后被热心的乘客送往医院,被诊断为脚内动脉血管破裂需住院治疗……她就是这样始终把乘客的安危放在心上,急乘客所急,想乘客所想,从细微之处体现公交人的高尚情操。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工作态度,在职工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她用细心周到的服务感动着广大乘客,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感染着广大公交员工。
以身作则,带好班组。
她时刻牢记“乘客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文明进公交、服务上台阶”、“打造精品公交线路、创建文明出行环境”等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她以公司开展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积极带动并帮助线路其他成员,共同做好优质服务,共同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倡导文明服务、文明驾驶,促进线路水平整体提高,努力打造文明公交、优秀公交,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热心公益,奉献爱心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张瑞花还积极投身到社会公益活动中。在2008年汶川地震和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期间,她勇担社会责任,积极行动,走上街头倡议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呼吁大家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并带头捐款捐物,支援灾区重建;2011年以来,她连续多次参加平顶山市红十字会与公交总公司组织的献血献爱心活动;在我市开展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中,她多次参加义务劳动,为我市“双创”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我市举办的“无车日”、“公交出行活动宣传周”期间,她积极在公交站点发放“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彩页宣传单,解答文明乘车知识、收集市民对我市公交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传播公交优先、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的理念。她立足社会,服务社会,用行动传递关爱,用爱心传递真情,为和谐鹰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突出,成绩斐然
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张瑞花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了吃苦在前,出色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并带动身边人员立足本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因工作突出,表现优秀,1998-2004年她连续七年被评为总公司先进生产者和安全生产标兵;2003年被市交警支队被评为“优秀驾驶员”;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安全营运文明服务”竞赛活动先进个人,同时被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交通厅、省保险公司联合授予“省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2005年被授予平顶山市“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2006年1月8日,平顶山日报以“值得称赞的好司机”为题刊发了她的事迹,同年张瑞花被评为市劳动模范、平顶山市第七次党代会党代表、全省优秀机动车驾驶人;2007年在“争创优秀公交、争做文明使者”活动中被河南省建设厅评为先进个人;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中被湛河区评为先进个人;2008年3月被河南省总工会授予“河南省女职工标兵”荣誉称号;2011年6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3年12月在河南省市政公用行业规范服务竞赛活动中被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评为“服务明星”称号;在2014—2016年度工作中,被中共平顶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6年被评选为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
细节决定成败,服务永无止境。举手之间,是善恶美丑;点滴之中,有是非荣辱。张瑞花时刻牢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和“公交优先我优秀”的工作理念,在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过程中,用自己的真心、热心、耐心、诚心践行着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推动平顶山市公交事业和谐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