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召开贯彻实施《工会法》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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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下午,平顶山市企业贯彻实施《工会法》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在平安大厦隆重召开,市委副书记冯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新生,市政府副市长黄祥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为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颁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留柱同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反馈执法检查情况。

市委副书记冯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新生分别发表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肖来福主持会议。

冯昕在讲话中指出,新的《工会法》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和“科学发展观”内涵,坚持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切实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为工会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更好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必将对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对我国劳动关系深刻变化,劳资矛盾呈现群体化、复杂化、尖锐化的特点,我们必须要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七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好《工会法》,保证并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冯昕要求,各级党政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工会法》的自觉性,确保《工会法》在我市的全面落实。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基础,在促进工会组织建设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协调各方,在改善工会工作环境方面下功夫。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做到政治原则上把关、发挥作用上重视、具体工作上放手、制度措施上落实。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工会干部要尽职尽责,敢于坚持原则,要理直气壮的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排忧解难,树立工会干部的威信。要不断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既要当好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又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可以信赖的职工之家。

薛新生强调,目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机遇期,企业领导更要高度重视和发挥企业工会的职能作用,善于利用企业工会的自身优势,在充分尊重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生产、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从而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企业家要学会依托工会实现职工民主管理的途径,动员职工参与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制定过程;积极探索依托企业工会这一平台,把企业的决策意图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广大职工,保证企业的决策意图能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达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工会工作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经常听取工会工作报告、重要活动安排以及有关重大事项的汇报,定期研究职代会和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帮助工会紧密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会上,中平能化集团一矿、燃气公司、市土产公司、华利药业分别代表获奖单位作了经验介绍。平顶山天安煤业一矿、 平顶山供电公司、平顶山建行、华利药业 、舞钢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燃气总公司、 市土产公司8家单位荣获“贯彻实施《工会法》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