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总工会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互检工作


正文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平顶山市总工会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检查验收和推荐表彰的通知》的要求,鲁山县总工会会同石龙区、江河机械公司、国电投平顶山分公司工会组成平顶山市总工会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检查验收第二互检组,自2017年11月22日起按照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豫工文[2015]14号)所制定的六有标准对基层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互检。在互检过程中,相互学习了兄弟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为更有效的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辐射引领作用打下夯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