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联合检查的通知(平人社〔2010〕156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2006年以来,我市各级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大力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激发了广大女职工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进一步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实现全覆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决定于今年9月-11月在全省联合开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为迎接省里检查,推动我市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扎实开展,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定于今年9月-10月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实施《关于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平劳社劳资〔2006〕9号)以来,各级各单位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措施及成效情况;

(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情况和履约情况,特别是在女职工较为集中的纺织服装、餐饮、商业、加工制造等行业的情况;

(三)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审查与管理情况,包括档案建设情况及合同续签情况;

(四)当前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检查办法

各级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联合组队检查,采取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汇报、选择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查阅有关台帐资料、与职工座谈等形式。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自查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各县(市)区、各产业、直属企业、各企业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情况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其中,县(市、区)至少要组织检查20家不同类型企业和3个不同行业,各产业工会要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

抽查阶段(10月中旬-下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市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抽查范围为:每个县(市)区抽查2至3家,每个产业抽查1至2家,直属企业抽查4家。

迎检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将共同组成调研检查组,对我市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进行检查。

请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接检查工作,于10月15日之前将本级检查单位名单报市总女职工部;各县(市)区、产业选送两份规范的有特色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文本,直属企业报送本单位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各单位自查报告及合同文本务于10月20日前报市总女职工部。

联系电话:2916463

邮箱:pdsghngb@126.com

联系人:张进慧 孙朝霞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劳动 集体合同 女职工 检查 通知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