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


李华同志196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宝丰县计委主任、宝丰县人民医院院长、宝丰县卫生局局长等职务,2011年4月调入平顶山市口腔医院至今。曾荣获河南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一批移民迁安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平顶山市政府二等功等荣誉。

李华同志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以及使命感,他坚定不移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在调任口腔医院院长后,他大力推崇改革创新,以新技术、新设备、新管理用一年时间就让口腔医院有了巨大的变化。也许正是因为锐意探索,积极进取所带来的成绩让人骄喜,让他更加注重个人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在他的努力下,口腔医院一年一个台阶稳步发展。2013年口腔医院在李华同志的带领下,上下一心,同甘共苦,顺利通过河南省卫生厅专家组验收,成为河南省第一家通过省卫生厅评审的口腔专科医院。

李华同志在群众享有较高的声誉,这与他平时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己是分不开的。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作拒腐防变的表率。在生活中,他是一名良师益友,经常和职工交流探讨,职工和群众从没感觉到和他之间有距离。

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是一个人的魅力和影响力是无限的,李华同志正是这样一个三者兼备的人,无论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他卓越的领导能力伴随着他严于律己、创新求变、求真务实的个人魅力时刻影响着他身边的每一个人。

“尽吾辈之所能,促民众之健康”是李华同志所有行为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路虽远,行则将至。”李华同志坚信,在各级组织的领导下,在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平顶山市口腔医院一定会为全市人民的健康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