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重学习、提升素质。在工作和生活中,他采用集中学、专题学、抽时间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不断强化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他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刻苦钻研,学以致用,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提高依纪依法审理违纪违法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服务好大局、服务好中心。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执着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对各类案件的特点、经验进行总结,摸索规律用以指导实际工作。身患肿瘤出院后,仍然一心扑在工作上,尽职履责。五年来,从未间断坚守在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上。处理媒体曝光叶县河道管理所违规进人、吃空饷案件,放弃休息时间通宵工作,迅速稳妥提供准确的政策依据和恰当的处理建议,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2013年7被评为全市“树、转、促”活动先进个人。
三、实事求是、秉公执纪。牢固树立“审理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认真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坚持把好案件材料关、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程序合法关、手续完备关,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精益求精,认真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2010年以来,市纪委处理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90多人,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26人,无一起冤假错案,严格执行了党纪国法,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四、清正廉洁、淡泊名利。努力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自觉用党纪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勤政廉政,遵纪守法,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讲实效,深入实际,力戒浮躁。始终坚持加强党性修养,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谦虚谨慎,多次把荣誉让给同志。二十余年如一日,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地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岗位上奋斗着。